联系电话:010-67013680
关于2013—2014年度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一级以上裁判员注册的通知
时间:2013-01-16 19:51:26 来源: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京操舞字[2013]2号

关于2013—2014年度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
一级以上裁判员注册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裁判员:
为加强北京市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保证在我市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公正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的体育竞赛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受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委托,将进行2013—2014年度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一级以上裁判员注册工作。各级裁判员必须持有经过注册的裁判员等级证书方可参加2013—2014年度各项体育竞赛临场执法工作;连续两次未经审批单位注册的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自动取消,其裁判员证书失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3年1月21日—2013年2月31日。
二、注册地点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东城区天坛东路13号天坛体育中心 社团办公中心2楼)。
联系人:穆春琳;联系电话:67013680 13552680776
三、注册办法
1.须注册的裁判员请填写《北京市等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并交纳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及裁判证送交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并交纳注册费。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执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注册规定,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十条的规定,每人交纳注册费50元;一级裁判员的注册费为每人每项次50元,65周岁以上者免交注册费。注册后方可领取2013—2014年度的执裁资格凭证,我协会负责统一向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办理裁判注册手续;
2. 首次在北京市注册的裁判员以及从外省市、北京体育大学或其他体育院校转入北京市注册的裁判员须填写《北京市等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并交纳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及注册费,经审定后方可获得2013—2014年度的执裁资格;
3. 逾期未注册的裁判员按放弃注册处理(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因特殊情况被批准补办注册的,按不同等级的交费标准加倍交纳注册费);
4. 二、三级裁判员的注册工作由所在区县体育局主管机构办理。
附件:北京市等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


北京市健美操体育舞蹈协会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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